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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0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现将于近日开始。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奖人数:
我校总候选人数为1~2名。各院系提名推荐人数至多为1名。
三、申报及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各院系于7月23日前将提名推荐的学生材料情况送交至校学生处,由学生处汇总、评审、公示后,交至市教委学生处。
五、申报材料:
每位宝钢教育基金奖候选学生《评审表》(在校学生处网页下载)一式二份(贴好1寸报名照),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校学生处评审通过的候选学生加附彩色免冠2寸近照一张。
注:《评审表》的所有内容均须经办部门填写,被推荐学生不得自行填写。“主要事迹”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请各院系积极配合,将本院系申报材料于7月23日前交至校资助管理中心(19#117室牛亏环老师,64941169)由于评审时间有限,各院系凡材料申报超过截至日期的,视为放弃处理。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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