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即日起,凡拟在2007~2008学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凭有效期内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学生证到本校19号楼117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缓缴学费申请表》,办理“缓缴学费”手续,从而进行正常注册。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6494116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