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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部分有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入学新生畅通“绿色通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通知,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 由借款人所在院校的学生处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见证人将贷款申请人推荐给银行,并在银行申请借记卡开户。
二、助学贷款的用途:
只限于注册在校学生的学费缴纳、住宿费(自2007年9月起)支出。
三、助学贷款金额:
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超过6000元/年,其中学费最高为5000元,住宿费最高为1000元(不包括书费及其他代办费)。
四、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剩余在校时间 + 6年,如:专科(高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年级新生最长不超过9年,二年级生8年,三年级生7年;本科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年级新生最长不超过10年,二年级生9年,三年级生8年,四年级生7年。
2、还款时间、方式:还款开始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的7月1日起(如2008届毕业生为2010年7月1日,2010年毕业生为2012年7月1日,2011届毕业学生为2013年7月1日;还款方式为等额还款。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即时规定执行。
五、贷款偿还方式: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按季全额补贴。毕业后借款学生按季归还贷款利息,并在24个月内任意按季结息后的次月起,由借款学生按月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六、申请及办理程序:
参加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首先在市教委网站http://www.loan.edu.sh.cn网上注册(以前在本校没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用户名为sit+10位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前8位;以前在本校申请过贷款的,用户名和密码到北校区19号楼117室查询,或致电64941169查询),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贷款信息,并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处网页下载并填写《上海市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带好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贷款审核批准手续。
七、申请人应提供的有效证件:
1、《上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处网页下载),家庭父母收入证明(有效期在三个月内);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上海生源学生须加盖所在区(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章;外地生源须加盖乡、镇以上的民政部门证明。(有效期在三个月内)。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八、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表上所列的全部内容(包括父母的身份证号)。
2、学生在市教委网站http://www.loan.edu.sh.cn可随时查看个人贷款审批进展情况,一旦学校审批通过,学生对自己所填写的资料将不能再修改。
3、每年5、6月份,对当年毕业的贷款学生进行还款确认工作;毕业后,如继续在本校攻读学位,需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如终止学业,开始就业,应当与承贷银行确认还款计划。
4、若违约不还贷,承办银行将名字提供给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查询系统网站并予以公布。
5、由于贷款的环节较多,学生在申请期间应主动、及时更正个人错误信息,以顺利完成贷款。
九、附市教委2007年度《学生贷款网上申请流程简要说明》。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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